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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轩明豆制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修市监处罚〔2023〕11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修武县轩明豆制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修武县轩明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行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821MA43U6BY56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孟长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410************012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事由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罚款金额(万元) 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2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1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6-10-11 处罚机关 修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821MB1B682502 数据来源单位 修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821MB1B682502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200元;2、罚款5000元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