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信用公示  >  行政处罚公示
河南欧宝莱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修农〔饲料〕决〔2023〕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南欧宝莱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河南欧宝莱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对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检验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5MA9K2GRU32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徐惠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410************566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轻微违法行为
处罚事由 未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对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检验 罚款金额(万元) 1.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0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6-10-08 处罚机关 修武县农业农村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821MB1C35716J 数据来源单位 修武县农业农村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821MB1C35716J 处罚类别 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一)不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的;”的规定。
处罚内容 罚款15000元
备注